來源:江蘇省財政廳
剛剛,江蘇省財政廳發文:印發《江蘇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官方解讀:
關于明確工程建設項目參保的繳費政策標準。
明確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以項目或標段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,工傷保險 繳費比例為該參保項目或標段的工程總造價的 0.9‰。該費率較2019 年我省工程建設項平均費率的1.2‰有所下調,主要考慮近幾年我省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形勢總體較好,公路、水運、水利、能源和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,這些項目普遍具有機械化水平高,人工成本占比較少的特點,建設項目按項目參保基金收大于支,有一定的下調空間。
同時,結合周邊省份情況,浙江、上海、山東、安徽按項目參保費率分別為工程合同價的 1‰,0.8‰、0.9‰、1.2‰,確定我省按項目參保費率為工程合同價的0.9‰,適當的下調費率,有利于工傷保險在各類建設領域順利推進。
附原文: